槓桿交易商從事結構型商品契約交易應進行下列作業程序: 一、評估交易相對人從事結構型商品契約交易之適當性。 二、評估結構型商品契約之交易假設及其風險報酬之合理性。 三、評估影響交易相對人報酬之市場或其他各種因素。 四、評估結構型商品契約成本之合理性與費用之透明度。 五、交易相關文件應描述商品特性及揭露其風險。 六、結構型商品契約之名稱應適當表達其商品特性與風險,避免使用可能 誤導交易相對人之名稱。 槓桿交易商應就前項作業程序留存書面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