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縣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2月18日

條文關聯

  執行機關核發檢舉獎金,每季至少辦理一次,並逐案列冊,載明案由、
  罰鍰金額、繳納金額及獎金數額,報請本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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