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基隆市外木山漁港救生站委託管理及維護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4月16日

條文關聯

  委託管理期限每次為期三年,期限屆滿時,得申請續約。續約應於契約
  屆滿前四個月檢附評估報告、績效說明提出申請,並經評選委員會審查
  通過後,始得簽訂新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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