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桃園市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3月26日

條文關聯

監察人執行事項如下:
一、年度事業收支之稽查。
二、公司財務報告之審查。
三、財產處分之稽查。
四、公司財務之稽查。
五、其他法令賦予之職權。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