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縣立高級中學組織規程準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

條文關聯

  高級中學員額編制,悉依本準則辦理;校內各單位執掌應訂定分層負責
  明細表,送本府核定後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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