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特殊結構建築物委託審查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11月20日

條文關聯

審查機關學校或團體應於起造人函請委託審查文到後三個月內審查完成,
並將審查結果函知都發局。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