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南市立各級學校游泳池使用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2月14日

條文關聯

游泳池如遇重大比賽、借用、訓練授課、保養維修、安全考量或風災、地
震等不可抗力之因素,管理機關得暫停開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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