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得在本市各行政區分設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提供社會工作直接服務 ,各置主任一人;得設婦幼青少年館,辦理各類活動及輔導服務工作, 置主任一人;得設兒少婦女保護之家,辦理保護性個案安置業務,置主 任一人。所需人員由本局總員額內調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