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農作改良物及畜產遷移補償費查估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月28日

條文關聯

  農作改良物種植或移植時間之認定有疑義者,應由所有權人出具切結書
  並載明該作物開始種植或移植於需用土地之確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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