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筏檢查合格後,必要時本府得以隨時抽查,如發覺其設備與管筏執照 所記載不符時令其補充或更正,在未補充或更正時,其情節重大足以危 及人命安全者,不准出航,並飭限期改進,如未改進者則視其情節予于 吊銷其漁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