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6月11日

條文關聯

坑內通風坑及風道,不得堆放阻礙通風之岩石、礦石或其他物件。
鄰近風道之採掘跡及不使用之昇樓、坑道,應視實際需要予以封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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