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諮詢總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院長聘請副院長之一兼任;置副主任委 員二人,由院長聘請另二位副院長兼任。總會設置常務委員會,由院長就 總會委員中聘任七人至十三人為常務委員,負責總會未開會期間之經常性 諮詢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