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製發國民身分證暨戶口名簿實施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63年03月21日

條文關聯

  國民身分證因毀損、滅失或變更登記過多時,應依法申請補發或換發。
  前項申請應取具公民一人證明或登報聲明,向戶政事務所為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