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共電視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6月21日

條文關聯

公視基金會為設立分臺、發射臺、轉播站或中繼站,而有取得或使用土地
之必要時,有關機關應予協助。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