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立故宮博物院「故宮週末夜」表演藝術活動補助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8月06日

條文關聯

一、申請通過後與本院簽訂演出規範切結書(表三),並依申請核准內容
    與本院規範執行演出活動。
二、申請單位如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控制人為因素,導致無法如期演出,應
    於排定演出日期兩週前,以書面方式向本院提出變更或取消演出時間
    。如未事先依規定申請,則視同無故放棄,兩年內不得再申請本項活
    動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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