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設置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7月1日

條文關聯

中央畜產會置執行長一人,執行董事會之決議及綜理會務;副執行長一人
至二人,襄助執行長處理事務。執行長由董事長提名,副執行長由執行長
提名,經董事會同意後聘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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