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439
人,瀏覽人次:
896177680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人員申報作業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月6日
條文關聯
第九條
申報公司之總經理、業務部門之副總經理、協理、經理及分支機構經理人 、部門主管與業務人員,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應為專任;其於執行職務前 ,應由所屬申報公司向本公會登錄,非經登錄,不得執行業務。
相關令函
(1)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