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規則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8月7日

條文關聯

專家學者擔任之委員如同時擔任其他公、民營事業機構之職務或自行從事
相關行業、投資者,對於提委員會議討論之事項有利害關係時,應行迴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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