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縣立各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國民中小學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9月10日

條文關聯

  學校教職員得置之各類職稱均依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
  員額編制準則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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