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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0月21日
條文關聯
第9條
公有停車場對停放之車輛及車內財物,不負保管責任。但路外停車場因可 歸責於停車場經營者之事由,致車輛毀損、滅失或車內物品遺失者,不在 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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