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停車場得由本局依區域、流量、時段之不同,擇定費率種類、收費方
式、收費時間、設置地點、停車種類及繳費期限,分別公告之;並得因特
殊情況需要,採累進、折扣或差別費率方式計費。
前項收費費率及收費計算方式,依附表一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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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放於公有停車場之車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命車輛駕駛人
或委託民間業者將車輛移置至指定處所;非經破壞鎖具無法移置者,得破
壞該鎖具:
一、未懸掛號牌,使用偽造、變造、註銷號牌,或使用他車號牌。
二、停放於路邊停車場,逾十日未繳費。
三、停放於同一路外停車場,逾十日未繳費。
四、停放於同一路外未收費停車場,逾十日未移動。
五、車輛任意停放,或未依標誌、標線、停車格位佈設方式入格停放,致
妨礙其他車輛停放或人車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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