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7月28日

條文關聯

都市更新單元之劃定,在都市計畫、都市更新計畫或其他相關法規中訂有
規定者,依該規定辦理。未規定者,依臺中市都市更新單元劃定基準規定
辦理。
都市計畫內劃定都市更新地區或單元應於層報核定機關時,並送都更審議
會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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