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月6日

條文關聯

主管機關因檢舉而查獲違反動物保護法或本自治條例規定之行為者,得對
檢舉人酌予獎勵。
前項獎勵辦法,由主管機關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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