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農藥販賣業執照之展延者,應於執照有效期滿一個月前,填具申請書 並檢附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為之: 一、農會立案證書、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二、農藥管理人員證書影本。 三、原執照。 申請農藥販賣業執照展延經審查核准者,主管機關應通知申請人限期繳納 證照費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並核發農藥販賣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