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管理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人,綜理會務,設副主任委員一名,襄助 主任委員處理會務;財務委員一人辦理財務,由全體委互選之。主任委 員、副主任委員、財務委員及管理委員選任時、應予社區公告欄內公告 之,解任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