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福建省金門縣政府環境評估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85年08月08日

條文關聯

  本會委員均為無給職,但府外委員及專家學者得依規定支領出席費、審
  查費,所需經費由本縣衛生局編列年度預算或中央補助款項下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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