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電業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6月28日

條文關聯

政府應訂定計畫,積極推動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相關作業,以處理蘭
嶼地區現所貯放之低放射性廢棄物,相關推動計畫應依據低放射性廢棄物
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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