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全國戒嚴令
時間: 中華民國038年07月07日

所有條文

茲依動員勘亂時期臨時條款之規定,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規定:(一)
全國各省市,除新疆、西康、青海、臺灣四省及西藏外,均宣告戒嚴,按
戰地域及警戒地域區劃如附圖(略)。(二)戒嚴區域縣長兼理軍法職務
,適用縣長及地方行政長官兼理軍法暫行辦法辦理,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