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之來源如下: 一、中央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入款。 二、民間捐贈收入。 三、融資利息收入。 四、本基金之孳息收入。 五、投資開發、更新社區之收益。 六、其他經行政院核定撥入之款項。 前項第二款之收入,應全數用於九二一震災社區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