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央研究院科學研究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月3日

條文關聯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為增進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所需支出。
  二、外界補助、委託及合作計畫所需支出。
  三、延攬及留住傑出人才所需支出。
  四、本院育成中心所需支出。
  五、提供傑出且具發展潛力之人才培育、進修及研究所需支出。
  六、設立講座所需支出。
  七、對本院技術移轉授權公司之投資支出。
  八、受贈收入指定用途支出。
  九、管理及總務支出。
  十、其他有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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