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會議規範
時間: 中華民國54年7月20日

條文關聯

  表決除本規範及各種會議另有規定外,以獲參加表決之多數為可決,可
  否同數時,如主席不參與表決,為否決。
  參加表決人數之計算,以表示可、否兩種意見為準。如以投票方式表決
  ,空白及廢票不予計算。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