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819
人,瀏覽人次:
858242486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會議規範
時間:
中華民國54年7月20日
條文關聯
第六條(談話會)
因天災人禍,須為緊急處理,而出席人數因故未達開會額數者,得開談 話會,依出席人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作成決議行之,但該項決議應於 會後儘速通知為出席人,並須於下次正式會議,提出追認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