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會議規範
時間: 中華民國54年7月20日

條文關聯

  議案全部或其一部,得經大會決議,交付委員會處理之。
  付委案件,有修正案未決者,應一併付委辦理。
  議案內容,包括數種不同性質者,得分交數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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