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3月22日

條文關聯

  代銷經紀業於所在地或鄰近直轄市或縣(市)同業公會未設立前,應加
  入所在地或鄰近直轄市或縣(市)仲介經紀業同業公會。
  前項代銷經紀業於所在地或鄰近直轄市或縣(市)代銷經紀業同業公會
  設立後,應即依前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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