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3月22日

條文關聯

  外國人請領不動產經紀人證書,應檢附依本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項經中
  央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及前條第一項各款文件,向居留地直轄市或
  縣(市)主管機關申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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