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0月7日

條文關聯

本章所稱公共服務空間,係指基地位於住宅區之公寓大廈留設於地面層之
共用部分,供住戶作集會、休閒、文教及交誼等服務性之公共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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