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0月7日

條文關聯

分間牆、分戶牆、樓板或屋頂應為無空隙、無害於隔音之構造,牆壁應自
樓板建築至上層樓板或屋頂,且整體構造應相同或由具同等以上隔音性能
之構造組合而成。
管線貫穿分間牆、分戶牆或樓板造成空隙時,應於空隙處使用軟質填縫材
進行密封填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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