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沿海國為勘探大陸架和開發其自然資源的目的,對大陸架行使主權 權利。 二、第一款所指的權利是專屬性的,即:如果沿海國不勘探大陸架或開 發其自然資源,任何人未經沿海國明示同意,均不得從事這種活動 。 三、沿海國對大陸架的權利並不取決於有效或象徵的占領或任何明文公 告。 四、本部份所指的自然資源包括海床和底土的礦物和其他非生物資源, 以及屬於定居種的生物,即在可捕撈階段在海床上或海床下不能移 動或其軀體須與海床或底土保持接觸才能移動的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