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防部組織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6月9日

條文關聯

本部設憲兵指揮部及資通電軍指揮部;其組織以編組裝備表定之。
本部為執行軍隊指揮,將前項軍事機構及其所屬部隊編配參謀本部。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