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軍人待遇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1月16日

條文關聯

  派駐駐外機構之現役軍人,其待遇之項目及數額,由行政院定之。
〔立法理由〕
  由國防部或其他機關派駐駐外機構服役之現役軍人,其待遇之項目及數
  額,均由行政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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