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財政部財稅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月8日

條文關聯

  教務組掌理左列事項:
  一、訓練計畫之研擬與執行。
  二、訓練課程之編排與調配。
  三、訓練教材編印及國際租稅名著翻譯叢書之策畫、審稿及出版。
  四、圖書之整理及書庫管理。
  五、測驗之設計及執行,成績之核算、登記與結業證書之繕發。
  六、報到人員編組及學員報到前之協調事宜。
  七、講座之遴聘及外籍教授來華之接待與行程安排。
  八、訓練預算之擬編。
  九、學員出國訓練計畫之設計、審議事項。
  十、各國訓練資料之蒐集、編譯事項。
  十一、一般財稅教育之設計、規劃與執行。
  十二、與國外財稅金融教育訓練機構學術交流之設計、規劃及協調。
  十三、專題討論之規劃。
  十四、財稅人員進修月刊編輯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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