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財政部賦稅署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月8日

條文關聯

  科長承各該組長、副組長之命處理公務,其職責如左:
  一、本科主管業務之分配、審查、督導。
  二、本科職員平時及年終考績之初評。
  三、本科職員工作之調派及日常事務之處理。
  四、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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