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組掌理遺產稅、贈與稅、土地 |(地價稅、田賦、土地增值稅)房
屋稅、使用牌照稅、契稅、娛樂稅、屠宰稅法規之擬訂、解答,國稅稽
徵業務之規劃、指揮、監督、考核及省(市)、縣(市)稅稽徵業務之
規劃、督導、考核事項。分設左列各科辦事:
一、第一科辦理左列事項:
(一)有關遺產稅、贈與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屠宰稅法規之擬
訂、解答。
(二)遺產稅、贈與稅稽徵業務之規劃、指揮、監督、考核、使用牌
照稅、娛樂稅、屠宰稅稽徵業務之規劃、督導、考核。
(三)遺產稅、贈與稅、使用牌照稅及屠宰稅之預算審核、檢討、分
析。
(四)遺產稅、贈與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屠宰稅建議事項之處
理。
(五)遺產稅、贈與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屠宰稅各項書表格式
之擬訂。
(六)遺產稅、贈與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屠宰稅之免稅、減稅
、退稅之審核。
(七)其他有關遺產稅、贈與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屠宰稅事項
及交辦事項。
二、第二科辦理左列事項:
(一)有關地價稅、田賦、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契稅法規之擬訂、
解答。
(二)地價稅、田賦、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契稅稽征業務之規劃、
督導、考核。
(三)地價稅、田賦、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契稅預算之審核、檢討
、分析。
(四)地價稅、田賦、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建議事項之處理。
(五)地價稅、田賦、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契稅各項書表格式之擬
訂。
(六)地價稅、田賦、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契稅之免稅、減稅、退
稅之審核。
(七)其他有關地價稅、田賦、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契稅事項及交
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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