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月8日

條文關聯

  會計室掌理歲計、會計(含徵課)及統計等事宜。分設四股,各股之職
  掌
  一、第一股:
    (一)歲出概(預)算之籌劃、審核及彙編與預算追加、追減及變更
          之辦理。
    (二)分配預算之審核、彙編及修正分配預算之辦理、審核。
    (三)經費流用、保留之辦理、審核。
    (四)本局之預算之控制。
    (五)動支第一、二預備金之申請。
    (六)內部審核業務之執行。
    (七)營繕工程及購置、定製之監辦。
    (八)績效報告之審核、彙編。
    (九)主計法規之研究、建議及改進。
    (十)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二、第二股:
    (一)經費類記帳憑證之編製與會計簿籍之登載、清理與核結。
    (二)國庫集中支付書表之編報及審查。
    (三)經費類會計憑證、簿籍及會計案卷之整理、保管及送審。
    (四)內部事後複核業務之執行。
    (五)各種代收款項收付之審核。
    (六)本局及各稽徵所零用金之分配、審核、撥補及檢查。
    (七)本局採購事項之監驗。
    (八)經費類會計報告之審核、彙編。
    (九)各分局經費類會計事務之督導、檢查及考核。
    (十)歲出決算之審核、彙編。
    (十一)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三、第三股:
    (一)徵課會計報告及各項報表之審核、彙編。
    (二)歲入類會計憑證、報表之編製、審核、登帳及裝訂、保管。
    (三)歲入類會計報告之審核、彙編。
    (四)歲入預算之分配及歲入決算之審核、彙編。
    (五)歲入會計及徵課會計業務之內部審核及管理。
    (六)各項違章案件財務罰鍰之彙編、核對及獎金提成分配之審核。
    (七)彙編國稅收入簡報。
    (八)編製各項國稅之預算執行及稅收徵績。
    (九)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四、第四股:
    (一)國稅徵課實況統計報表之編報。
    (二)公務統計報表之編報。
    (三)國稅收入之調查、統計及分析。
    (四)年度統計資料之核編、發布及提供。
    (五)統計書刊及資料之建檔與管理。
    (六)本局及所屬主計人員之任免、遷調、送審、獎懲、考核等人事
          作業及「主計人事資訊系統」之管理。
    (七)公文之收發、催辦及管理。
    (八)其他行政綜合業務及上級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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