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財政部基隆關稅局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月24日

條文關聯

  法務室掌理有關法令之研議、諮詢、審查、國家賠償事件之處理、欠繳
  案件之移送強制執行及處理。分設二股,各股之職掌如左:
  一、資料股:
    (一)欠繳案件之電腦建檔。
    (二)強制執行案件之審核、登記及整理。
    (三)欠繳人財產、住所、人事資料之調查。
    (四)尚未確定案件之處理及保管。
    (五)執行憑證之管理。
    (六)鉅額欠稅追查之選案。
    (七)鉅額欠稅追查之資料蒐集。
    (八)鉅額欠稅追查之研判及追查處理。
    (九)一般行政管理及總務事項。
  二、執行股:
    (一)關務法規修正案之研擬與審查。
    (二)法規見意之研議。
    (三)國家賠償案件之處理
    (四)欠繳案件之移送強制執行。
    (五)欠繳案件之保全處理。
    (六)執行案件獎勵金之核算及撥付。
    (七)限制及解除欠繳人出境之辦理。
    (八)執行法院之協調、連繫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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