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財政部基隆關稅局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月24日

條文關聯

  稽核、秘書、編審、課員、隊員、辦事員、書記及技術類各項職務人員
  ,各承長官之命,辦理應辦公務,並就各所承辦事項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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