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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作業目的
    配合電子化政府政策之推動,加強本局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站(以下簡
    稱網站)資訊保持最新及最完整之狀態,俾利納稅義務人於網路上正
    確及迅速查詢資料,及建立民眾與政府雙向溝通橋樑,提升為民服務
    品質。

貳、作業依據
一、行政院84年 2月 8日行政院台科字第4376號函頒「行政機關電子資料
    流通實施要點」。
二、財政部84年 8月18日台財秘第 840482243  號函。
三、財政部84年10月 5日台財資第 84895652 號函。
四、財政部90年10月 4日台財稅字第 0900456145 號函附第38次全國賦稅
    會報決議事項分辦表會報決議事項辦理。
五、依據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96年 7月11日資四字第0960007446號函轉「
    電子化政府資訊分類檢索服務推廣計畫」辦理。
六、依據本局「101 年度提升服務品質執行計畫」辦理。

參、作業範圍
一、本局外部網站(http://www.ntx.gov.tw) 版面之規劃、各項資訊之
    維護及檢核作業,包含網站第一層標題及以下各層次作業項目由網站
    提供之各項資訊及服務。
二、未於本要點規定者,依其他有關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肆、作業期間
    全年度經常性作業。

伍、作業單位
    總局各科室、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

陸、管理及維護
一、作業分工:
    依作業性質規劃、管理及維護等單位,對網頁進行管理及維護。
  (一)規劃單位:服務科
        1.本局網站網頁整體架構、整合、更新、擴展之規劃。
        2.定期、不定期檢視各單位網站內容,網站資訊維護之協調及功
          能檢討。
        3.成立網站管理小組,不定期召開網站管理會議,網站管理小組
          召集人由服務科科長擔任,小組成員由各業務科室指派業務嫻
          熟之股長層級以上同仁擔任。
  (二)管理單位:資訊科
        1.網站程式設計之研發、軟硬體維護及資料備份與更新。
        2.網頁各層畫面編修設計,網頁整體美工設計及瀏覽動線規劃,
          由資訊科負責辦理委外事宜,並通知受委託公司按季更換首頁
          ,以增加畫面生動活潑及展現本局形象,並加強服務功能,提
          供檢索功能,方便民眾查詢。
        3.提供系統相關統計資料供規劃單位評估及各單位處理網站資訊
          相關技術指導等。
        4.隨時檢視網站運作狀況,並偵測網路資訊系統安全機制,以確
          保網站資訊安全防護。
        5.運作產生異常時,協助排除障礙。
  (三)維護單位:各單位
        1.依本局「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站網頁資料維護作業流程」(附件
           1)辦理。
        2.總局各科室:本局網站中文版、英文版、學子園地、廉政園地
          依各主管科室業務性質區分維護單位,請參照本局「網際網路
          資訊服務站網頁資料維護作業單位明細表」(附件 2)。
        3.各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本局網站可連結至各分局、稽徵所
          及服務處網頁,各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應各自負責維護其單
          位網頁,網頁內容包含「各機關通訊錄」、「首頁簡介」、「
          組織架構」、「單位簡介」、「單位特色」、「服務項目」、
          「廣告橫幅」等。
        4.各單位應指派業務嫻熟之專人擔任網站維護人員,每月不定期
          上網檢視網站資料之正確性,並隨時申請修改、更新疏漏、錯
          誤或過期之網頁。
        5.網站如經改版,有關本局「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站網頁資料維護
          作業單位明細表」得依實際情形同步修正。
二、權限管理:
    各單位應指派專人擔任「單位權限管理人員」,負責該單位權限管理
    ,「單位權限管理人員」異動時應填寫申請單送資訊科。
  (一)權限申請:
        1.各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網站維護人員權限,請至「知識 e
          捷網」/「個人專區」/「功能權限」/「功能權限申請」/
          「申請權限」項下申請「網站版面管理」權限,申請單列印陳
          送單位主管核可後,紙本送各單位「單位權限管理人員」,由
          其至「知識 e捷網」/「個人專區」/「功能權限」/「單位
          管理者」/
          「單位功能權限啟用」項下點選啟用,並副知服務科。
        2.其餘網站功能審核、管理權限(如最新消息及稅務活動上架等
          ),請至「知識 e捷網」/「個人專區」/「功能權限」/「
          功能權限申請」/「申請權限」項下提出權限申請,申請單列
          印陳送單位主管核可後,紙本送各單位「單位權限管理人員」
          ,由其至「知識 e捷網」/「個人專區」/「功能權限」/「
          單位管理者」/「單位功能權限啟用」項下點選啟用。
  (二)權限類型:
        1.動態網頁(含各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網頁自行維護項目、最
          新消息及稅務活動發布):由各單位自行更新資料,資料更新
          權限由各單位「單位權限管理人員」負責配賦各單位作業人員
          權限。
        2.靜態網頁:由資訊科負責更新網頁資料,各單位依需求至「知
          識e 捷網」/「網際網站後台」/「網站異動簽辦單」項下,
          填寫「網站資料增(刪、修)訂異動簽辦單」(附件 3)並上
          傳附件檔,簽辦單印列陳核並加會業務主管科及服務科後,送
          資訊科辦理。
三、網站維護:
  (一)網站資料文案增刪修:
        各作業單位應隨時檢視網站,如發現疏漏、錯誤或過期資料應即
        時填寫「網站異動簽辦單」提出修正或新增,提供之資料如具有
        時效性者,應於「網站異動簽辦單」清楚標示上、下架日期。若
        屬退件案件,作業單位應重新填寫「網站異動簽辦單」,另外編
        配管制案號辦理。
        1.維護作業辦理時效:
         (1)時效性案件,負責維護單位應即時填寫「網站異動簽辦單」
            ,於資料變動當日完成維護更新作業。
         (2)無時效性案件,負責維護單位應於資料變動 5個工作日內填
            寫「網站異動簽辦單」並完成維護更新作業。
         (3)各式增刪修簽辦單由資訊科辦理完畢後,申請人應於 3日內
            驗收,並至網站異動簽辦系統進行「點驗」,逾期未點驗者
            ,由資訊科進行稽催。
        2.資訊科應配合更檔作業:
         (1)時效性案件,收到「網站異動簽辦單」及異動資料檔時,應
            於1 個工作日內更新網上資料;
         (2)無時效性案件,收到「網站異動簽辦單」及異動資料檔時,
            應於 3個工作日內更新網上資料。
        3.服務科每月產出報表列管作業進度。
  (二)網站資料維護:
        為使網際網路系統順利推廣及運作,並確保網站資料之即時性與
        正確性,各單位應隨時檢視網站資料有無疏漏、錯誤或過期,即
        時提出修改或更新,以確保資訊之即時性及正確性,使網路資訊
        服務順利運作,並應於每月 5日前填具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站網頁
        資料或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單位網頁資料之維護檢視紀錄表(
        附件 4、 5)送服務科彙整。
  (三)網站討論區論壇維護:
        為免民眾意見無人回應或有不當言論造成誤解,各單位應加強對
        討論區之維護。
        1.一般討論區:針對民眾留言無人回應或其言論不當者,依其發
          表內容性質,由各業務主管科作適度回應。
        2.專題討論區:各業務主管科對民眾留言應即時回覆。
  (四)各作業單位辦理有關網站維護之資料,應裝卷留存,以備查考。
四、新聞維護:
    各單位應提供即時新聞供民眾查閱,相關規定依本局「加強發布新聞
    作業要點」辦理。
五、資訊分類檢索:
    配合「電子化政府資訊分類檢索服務推廣計畫」,各單位製作上傳之
    相關資訊(如最新消息、稅務活動等)或填寫「網站異動簽辦單」時
    ,應配合系統操作指示加註標示適當的分類檢索(主題、施政、服務
    分類)。
六、局長、分局長、主任信箱及納稅人反映意見電子信箱:
    有關局長、分局長、主任信箱及納稅人反映意見電子信箱維護管理要
    點,另以「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處理局長、分局長、主任信箱及
    納稅人反映意見電子信箱作業要點」規定。

柒、稽催與管考:
    服務科於各單位每月回報網頁資料維護檢視紀錄表後,上網抽核複檢
    各單位實際辦理情形,如有錯誤或不符情事應通知該單位限期回報改
    善情形,以確保公布資訊之正確性。如有未主動更新過期資訊或錯誤
    資訊造成重大誤失影響民眾權益,服務科應簽報懲處。

捌、本要點奉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