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作業目的
配合電子化政府政策之推動,加強本局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站(以下簡
稱網站)資訊保持最新及最完整之狀態,俾利納稅義務人於網路上正
確及迅速查詢資料,及建立民眾與政府雙向溝通橋樑,提升為民服務
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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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作業依據
一、行政院84年 2月 8日行政院台科字第4376號函頒「行政機關電子資料
流通實施要點」。
二、財政部84年 8月18日台財秘第 840482243 號函。
三、財政部84年10月 5日台財資第 84895652 號函。
四、財政部90年10月 4日台財稅字第 0900456145 號函附第38次全國賦稅
會報決議事項分辦表會報決議事項辦理。
五、依據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96年 7月11日資四字第0960007446號函轉「
電子化政府資訊分類檢索服務推廣計畫」辦理。
六、依據本局「101 年度提升服務品質執行計畫」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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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作業範圍
一、本局外部網站(http://www.ntx.gov.tw) 版面之規劃、各項資訊之
維護及檢核作業,包含網站第一層標題及以下各層次作業項目由網站
提供之各項資訊及服務。
二、未於本要點規定者,依其他有關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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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作業期間
全年度經常性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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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作業單位
總局各科室、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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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管理及維護
一、作業分工:
依作業性質規劃、管理及維護等單位,對網頁進行管理及維護。
(一)規劃單位:服務科
1.本局網站網頁整體架構、整合、更新、擴展之規劃。
2.定期、不定期檢視各單位網站內容,網站資訊維護之協調及功
能檢討。
3.成立網站管理小組,不定期召開網站管理會議,網站管理小組
召集人由服務科科長擔任,小組成員由各業務科室指派業務嫻
熟之股長層級以上同仁擔任。
(二)管理單位:資訊科
1.網站程式設計之研發、軟硬體維護及資料備份與更新。
2.網頁各層畫面編修設計,網頁整體美工設計及瀏覽動線規劃,
由資訊科負責辦理委外事宜,並通知受委託公司按季更換首頁
,以增加畫面生動活潑及展現本局形象,並加強服務功能,提
供檢索功能,方便民眾查詢。
3.提供系統相關統計資料供規劃單位評估及各單位處理網站資訊
相關技術指導等。
4.隨時檢視網站運作狀況,並偵測網路資訊系統安全機制,以確
保網站資訊安全防護。
5.運作產生異常時,協助排除障礙。
(三)維護單位:各單位
1.依本局「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站網頁資料維護作業流程」(附件
1)辦理。
2.總局各科室:本局網站中文版、英文版、學子園地、廉政園地
依各主管科室業務性質區分維護單位,請參照本局「網際網路
資訊服務站網頁資料維護作業單位明細表」(附件 2)。
3.各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本局網站可連結至各分局、稽徵所
及服務處網頁,各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應各自負責維護其單
位網頁,網頁內容包含「各機關通訊錄」、「首頁簡介」、「
組織架構」、「單位簡介」、「單位特色」、「服務項目」、
「廣告橫幅」等。
4.各單位應指派業務嫻熟之專人擔任網站維護人員,每月不定期
上網檢視網站資料之正確性,並隨時申請修改、更新疏漏、錯
誤或過期之網頁。
5.網站如經改版,有關本局「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站網頁資料維護
作業單位明細表」得依實際情形同步修正。
二、權限管理:
各單位應指派專人擔任「單位權限管理人員」,負責該單位權限管理
,「單位權限管理人員」異動時應填寫申請單送資訊科。
(一)權限申請:
1.各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網站維護人員權限,請至「知識 e
捷網」/「個人專區」/「功能權限」/「功能權限申請」/
「申請權限」項下申請「網站版面管理」權限,申請單列印陳
送單位主管核可後,紙本送各單位「單位權限管理人員」,由
其至「知識 e捷網」/「個人專區」/「功能權限」/「單位
管理者」/
「單位功能權限啟用」項下點選啟用,並副知服務科。
2.其餘網站功能審核、管理權限(如最新消息及稅務活動上架等
),請至「知識 e捷網」/「個人專區」/「功能權限」/「
功能權限申請」/「申請權限」項下提出權限申請,申請單列
印陳送單位主管核可後,紙本送各單位「單位權限管理人員」
,由其至「知識 e捷網」/「個人專區」/「功能權限」/「
單位管理者」/「單位功能權限啟用」項下點選啟用。
(二)權限類型:
1.動態網頁(含各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網頁自行維護項目、最
新消息及稅務活動發布):由各單位自行更新資料,資料更新
權限由各單位「單位權限管理人員」負責配賦各單位作業人員
權限。
2.靜態網頁:由資訊科負責更新網頁資料,各單位依需求至「知
識e 捷網」/「網際網站後台」/「網站異動簽辦單」項下,
填寫「網站資料增(刪、修)訂異動簽辦單」(附件 3)並上
傳附件檔,簽辦單印列陳核並加會業務主管科及服務科後,送
資訊科辦理。
三、網站維護:
(一)網站資料文案增刪修:
各作業單位應隨時檢視網站,如發現疏漏、錯誤或過期資料應即
時填寫「網站異動簽辦單」提出修正或新增,提供之資料如具有
時效性者,應於「網站異動簽辦單」清楚標示上、下架日期。若
屬退件案件,作業單位應重新填寫「網站異動簽辦單」,另外編
配管制案號辦理。
1.維護作業辦理時效:
(1)時效性案件,負責維護單位應即時填寫「網站異動簽辦單」
,於資料變動當日完成維護更新作業。
(2)無時效性案件,負責維護單位應於資料變動 5個工作日內填
寫「網站異動簽辦單」並完成維護更新作業。
(3)各式增刪修簽辦單由資訊科辦理完畢後,申請人應於 3日內
驗收,並至網站異動簽辦系統進行「點驗」,逾期未點驗者
,由資訊科進行稽催。
2.資訊科應配合更檔作業:
(1)時效性案件,收到「網站異動簽辦單」及異動資料檔時,應
於1 個工作日內更新網上資料;
(2)無時效性案件,收到「網站異動簽辦單」及異動資料檔時,
應於 3個工作日內更新網上資料。
3.服務科每月產出報表列管作業進度。
(二)網站資料維護:
為使網際網路系統順利推廣及運作,並確保網站資料之即時性與
正確性,各單位應隨時檢視網站資料有無疏漏、錯誤或過期,即
時提出修改或更新,以確保資訊之即時性及正確性,使網路資訊
服務順利運作,並應於每月 5日前填具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站網頁
資料或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單位網頁資料之維護檢視紀錄表(
附件 4、 5)送服務科彙整。
(三)網站討論區論壇維護:
為免民眾意見無人回應或有不當言論造成誤解,各單位應加強對
討論區之維護。
1.一般討論區:針對民眾留言無人回應或其言論不當者,依其發
表內容性質,由各業務主管科作適度回應。
2.專題討論區:各業務主管科對民眾留言應即時回覆。
(四)各作業單位辦理有關網站維護之資料,應裝卷留存,以備查考。
四、新聞維護:
各單位應提供即時新聞供民眾查閱,相關規定依本局「加強發布新聞
作業要點」辦理。
五、資訊分類檢索:
配合「電子化政府資訊分類檢索服務推廣計畫」,各單位製作上傳之
相關資訊(如最新消息、稅務活動等)或填寫「網站異動簽辦單」時
,應配合系統操作指示加註標示適當的分類檢索(主題、施政、服務
分類)。
六、局長、分局長、主任信箱及納稅人反映意見電子信箱:
有關局長、分局長、主任信箱及納稅人反映意見電子信箱維護管理要
點,另以「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處理局長、分局長、主任信箱及
納稅人反映意見電子信箱作業要點」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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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稽催與管考:
服務科於各單位每月回報網頁資料維護檢視紀錄表後,上網抽核複檢
各單位實際辦理情形,如有錯誤或不符情事應通知該單位限期回報改
善情形,以確保公布資訊之正確性。如有未主動更新過期資訊或錯誤
資訊造成重大誤失影響民眾權益,服務科應簽報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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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本要點奉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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