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9月23日

條文關聯

(刪除)
〔立法理由〕
一、本條刪除。
二、土地所有權人收到土地增值稅繳納通知書後,如發現有計算錯誤情形
    ,得於規定繳納期間內要求稅捐稽徵機關查對更正,或申請復查,稅
    捐稽徵法第十七條及第三十五條已有規範,爰予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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