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目的:為使本市民眾充分了解本局之組織架構、業務範圍及與民
眾息息相關的為民服務措施,爰規畫本活動,以宣傳本局優質服務形
象,並促進徵納雙方之了解,達到互信互諒及徵課和諧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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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活動規劃:由服務科邀請各單位提供業務簡介說明,作為參訪介紹內
容,並規畫統一參訪流程供各單位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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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活動方式:擴大民眾參與管道,實施顧客區隔,依參訪對象性質,分
別訂定參觀流程與內容,以達全方位之行銷效果。
(一)參觀對象:
1.高雄市市民。
2.高雄市各機關團體成員。
3.高雄市各高中職以上學校師生。
(二)參加辦法:
1.由服務科宣導股及各稽徵所服務股分別接受報名預約,每10人
即可組隊報名,每隊預計 10~30人(學生另洽),推廣初期由
服務科及各稽徵所服務股洽各校或各區里長宣傳本活動。
2.報名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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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單位 │作業內容 │備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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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訪單位 │填寫參訪報名表向所│附件-報名表樣│
│ │轄稽徵所辦理 │張 │
├────────┼─────────┼───────┤
│服務科、各稽徵所│接受報名、預約 │ │
├────────┼─────────┼───────┤
│各稽徵所 │填寫預約申請單 │附件-申請單 │
├────────┼─────────┼───────┤
│服務科 │確定參訪日期、人數│附件-工作單 │
├────────┼─────────┼───────┤
│服務科 │洽訂公車、講師人選│ │
│ │、保險、宣導品等 │ │
└────────┴─────────┴───────┘
(三)活動流程:預計每場參訪所需時間約 2~3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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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執行單位 │活動說明 │備 註 │
├─────┼───────┼───────┼─────┤
│1.報名 │服務科或稽徵所│確認參訪日期、│ │
│ │ │人數 │ │
├─────┼───────┼───────┼─────┤
│2.報到 │服務科或稽徵所│ │學生團體可│
│ │ │ │直接由服務│
│ │ │ │科洽辦 │
├─────┼───────┼───────┼─────┤
│3.稽徵所業│稽徵所 │介紹稽徵所組織│輪派講師 │
│ 務簡介 │ │架構及承辦業務│ │
├─────┼───────┼───────┼─────┤
│4.總局業務│服務科 │介紹總局組織架│輪派講師 │
│ 簡介 │ │構及承辦業務 │ │
├─────┼───────┼───────┼─────┤
│5.參觀服務│服務科 │一般民眾及學生│ │
│ 設施 │ │以二樓服務櫃台│ │
│ │ │為主,專業團體│ │
│ │ │可視性質額外介│ │
│ │ │紹其他業務單位│ │
│ │ │。 │ │
├─────┼───────┼───────┼─────┤
│6.觀賞宣導│服務科 │視參訪成員而定│ │
│ 影片、座│ │ │ │
│ 談或有獎│ │ │ │
│ 徵答 │ │ │ │
├─────┼───────┼───────┼─────┤
│7.攝影留念│服務科 │本局大門口合影│ │
│ 、賦歸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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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活動執行
(一)交通方式:自各稽徵所前往總局路程,由本局提供交通工具(公
車),學生團體另洽。
(二)為鼓勵民眾參加本活動,致贈每位參訪者點心及宣導品各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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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經費:活動所需經費擬自本局業務費項下支出,並視經費許可,機動
調整辦理場次,若經費用罄,由服務科通報各稽徵所停止受理報名。
每場參訪活動經費預估如下表,視實際辦理場次及參與人數,統一由
服務科申請、核銷。
┌─────────┬───────────────┐
│項目 │預估金額 │
├─────────┼───────────────┤
│交通費 │高雄市公車來回/@2,000,可坐 30│
│ │人 │
├─────────┼───────────────┤
│宣導品 │每人約 50 元 │
├─────────┼───────────────┤
│講師費 │每場 800 元 │
├─────────┼───────────────┤
│點心、保險費及雜費│每人約 7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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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注意事項
(一)如逢所得稅申報期間或業務繁忙期間,暫停辦理本項活動。
(二)活動後適時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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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預估績效
(一)搭配特殊時節辦理相關法令之宣導,促使民眾知法守法。
(二)參訪活動增闢民眾參與管道,除使民眾確實感受本局為民服務之
用心與愛心外,亦可實地了解民眾需求,回饋作為改進之參考,
達到雙向溝通之良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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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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