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百十四年度營利事業借款利率最高標準: (一)向金融業借款之利息,依約載利率,核實認定。 (二)向非金融業借款之利息,依約載利率,核實認定。但其利率最 高不得超過月息一分三厘,超過部分不予認定。
二、一百十四年度營利事業員工薪資通常水準: 獨資及合夥組織之資本主、執行業務合夥人及職工之薪資(包括年節 獎金),核實認定。